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新余港澳通行证专题给大家带来新余港澳通行证办理、港澳通行证旅游签证、商务签证、探亲签证、港澳通行证逗留签证、新余港澳通行证续签、补办换领、新余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新余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新余港澳通行证办理费用,希望能帮到你。

最新政策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100元降为每证 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我要查询 :旅游商务探亲逗留其他续签补办/换证

办理条件

1.拥有新余市户籍。

2.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

3.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江西省户籍居民赴港澳旅游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两张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注: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受理、复核后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人员审批后:1、首次申请的,报省公安厅制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后,特快专递发证至申请人;2、再次签注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制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制证后,特快专递发证至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该处取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办理地点

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中大道272号

咨询电话:0790-6498029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分宜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新余市分宜县广府路8号

咨询电话:0790-58992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渝水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办校园路渝水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0790-620037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新余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